5月29日金融一线消息,宁夏银行发布公告显示,经股东大会决议,该行将吸收合并宁夏贺兰回商村镇银行并新设分支机构,并承继宁夏贺兰回商村镇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相关权利与义务。
公告称,本次吸收合并后,宁夏贺兰回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将依法解散并注销,新设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届时,宁夏贺兰回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存贷款客户可到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办理相关业务,产品服务不会中断,合法权益不受影响,与宁夏贺兰回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合法订立的合同依然有效。
29日,宁夏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同意宁夏银行受让宁夏贺兰回商村镇银行全部法人和自然人股东持有的10000万股股份。受让后,宁夏银行合计持有宁夏贺兰回商村镇银行10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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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21:01:50回复